关于加快实施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

服务中心工作站共建协议的通知

粤保知办〔200732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共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站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今年9月份省整规办(保知办,下同)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指挥部、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湛江市整规办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共建工作站协议以后,四个开发区按照通知和协议要求,抓紧做好工作站建设的相关工作,起步良好。为进一步加快工作站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我省四个工作站在2008328日前全部挂牌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站必备条件

有条件的开发区开通12312举报投诉电话和保护知识产权网广东子站XX分站。全省四个工作站要按时挂牌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  落实固定办公场地。

落实60-100平方米固定的办公场地,并参照全国整规办要求的统一标识和风格进行内部装修(附光盘)。

(二)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配备2-3名专职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要掌握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具体负责工作站的运行工作。

(三)完善工作站硬件设施。

开通举报投诉专线电话,权利人和社会公众能够通过拨打专线电话进行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的举报投诉;配备专用电脑、打印机和传真机等办公设备。

(四)制定工作站的内部管理制度。

建立确保工作站规范运行的各项制度:工作制度、人员守则、保密制度、值班制度等。

(五)开通12312举报投诉电话和保护知识产权网广东子站XX分站的开发区,我办将商国家保知办提供技术指导和帮助。

二、工作要求

(一)建立责任制。

各开发区要明确工作站建设和管理的责任单位,制定工作站建设时间表,确保按期挂牌和正常运行。

(二)建立验收检查制度。

省保知办将对各地工作站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建立监督考核办法,对工作不力、漏洞较大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

(三)建立联络员制度。

工作站建设和管理单位要指定一名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

请填妥表1-32008128日前报省整规办,以后每月28日前报建设和运行情况。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省整规办反馈。

联系人:柯哲,电话:020-83135823,传真:020-83135875

 

附件:1.举报投诉服务工作站基本情况表(1)

2.举报投诉服务工作站负责人登记表(2)

3.举报投诉服务工作站工作人员登记表(3)

            

广东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

OO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