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产业转移工业园调研工作的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81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做好产业转移的研究分析”的指示精神,为总结分析产业转移工作,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快和规范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经研究,我委拟于20081月底前对各地推进产业转移和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有关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主要内容

  (一)各市推进产业转移工作中的经验。珠三角地区通过与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引导产业转移,腾出发展空间实施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从而实现双赢方面的具体做法和典型案例。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思路、相关配套政策以及利用本地资源及优势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平台的做法。

  (二)全省23个已认定的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进展情况,有关具体内容见附表1、附表2,同时补充以下内容:

  1、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协议内容落实情况。

  2、规划产业布局落实情况,包括规划的主导产业,协议入园项目所属产业,已入园企业的分布情况。

  3、筹集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资金的措施、办法,省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及相关情况。

  4、创新招商引资模式的做法及成效。

  5、依法依规用地情况及盘活存量闲置土地、集约节约用地的做法及成效。

  6、产业转移工业园通过规划建设集中安置点等形式推动当地新农村建设、吸纳本地劳动力带动当地农民脱贫的做法及具体事例。

  7、环保政策落实情况。包括已开发建设范围是否符合经审批的环评范围、已开工建设的项目环评审批情况、引进项目是否符合环评审批文件确定的产业范围、规划的集中治污等环保设施建设进展、已开工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加快推进产业转移及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的意见、建议。

  二、调研方式

  调研采取各市召集有关部门、合作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县(市、区)、镇政府集中汇报和现场考察产业转移工业园的方式进行。调研共分成5个小组:

    第一组:中山市,阳江、茂名、湛江市及相关产业转移工业园;

  第二组:佛山市,肇庆、云浮市及相关产业转移工业园;

  第三组:东莞市,惠州、韶关市及相关产业转移工业园;

  第四组:深圳市,河源、梅州市及相关产业转移工业园;

  第五组:广州市,潮州、汕尾市及相关产业转移工业园。

  三、具体要求

  (一)为确保调研工作取得实效,请各地级以上市经贸部门按照调研内容抓紧准备书面汇报材料,附表及汇报材料有关数据统一用2007年底数据。

  (二)书面汇报材料(含附表1、表2、表3)请各市于118日前上报,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gyc@gdet.gov.cn

  (三)各调研小组具体人员及行程另行电话通知,请各市经贸部门确定1名联系人负责联系调研相关事宜,联系人名单请于17日前报省经贸委工业处。

  四、我委各调研小组联系人

  第一小组:邓兴华  电话:020-831333631392241****

  第二小组:梁荣英  电话:020-831332921390300****

  第三小组:杨淑鹏  电话:020-831358931382848****

  第四小组:卢振港  电话:020-831359911343025****

  第五小组:雷勇强  电话:020-831333621382603****

  传真:020-83133324

 

  附件:1. 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进展表

        2. 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入园企业情况表

        3. 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联系表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OO八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