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政府关于表彰2006-2007年度
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通报的通知
粤经贸中小局〔2008〕686号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各百强民营企业:
现将省政府《关于表彰2006-2007年度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的通报》(粤府〔2008〕59号)转发给你们。省委省政府将于今年年底召开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并对2006-2007年度百强民营企业进行表彰(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请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省百强民营企业的鼓励和支持,切实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请各百强民营企业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抓住机遇,进一步做强做大,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争当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关于表彰2006-2007年度广东省百强民营企业的通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联系人:杨冬梅,联系电话:83133493,传真:83133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