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第4

 

根据有关规定,省政府组织省经贸委、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2007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现将各市2007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中山、湛江、东莞、江门、广州、清远等6个市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肇庆、河源、佛山、梅州、韶关、汕尾、深圳、潮州、云浮、揭阳、阳江等11个市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珠海、茂名、汕头、惠州等4个市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其中:

韶关、梅州、湛江、中山、江门、东莞、河源、肇庆、阳江、广州等10个市超额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云浮、清远、汕尾、佛山、深圳、揭阳、潮州等7个市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汕头、珠海、茂名、惠州等4个市未完成年度节能目标;

清远、广州、珠海、惠州、佛山、东莞等6个市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较好,中山、茂名、江门、汕尾、湛江、汕头、肇庆等7个市节能措施基本落实,深圳、潮州、云浮、河源、揭阳、梅州、韶关、阳江等8个市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较差。

“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40%以上的市有广州、深圳、汕头、佛山、韶关、河源、梅州、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肇庆、潮州、揭阳、云浮等15个市,完成进度低于40%的有珠海、汕尾、江门、茂名、清远等5个市,节能指标不降反升的有惠州市。

 

附件:12007年各市政府节能考核结果综合排名

      22007年各市政府节能目标完成情况排名

      32007年各市政府节能措施落实情况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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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八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