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培训班(第一期)的通知
粤经贸环资〔2008〕712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以解放思想为先导,积极推动节能服务市场化进程,应广大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的要求,我委决定于近期举办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培训班(第一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节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二)能源审计、节能规划;
(三)节能检测;
(四)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节能量审核;
(五)企业节能考核及节能量计算;
(六)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填报与汇总分析;
(七)能源基础知识。
二、培训对象
具有一定的能源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并有志于从事节能服务的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我委将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我委统一承担专家费、资料费、会场费等培训费用。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用自理。
五、培训结果
参加培训人员统一参加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我委颁发结业证书,并作为推荐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的必备条件。不符合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第二批)条件的单位,可在自我推荐、地市经贸部门推荐作为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第二批)的同时,积极报名参加培训,我委将根据培训考试结果予以综合考虑。
请各市经贸部门认真做好培训的组织发动工作,并于
附件: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培训班报名表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许用权,联系电话:020-83133387、传真:83133335,电子邮箱:xyq@gde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