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矿山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情况的调查的通知

粤经贸环资〔2008775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委):

现将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矿山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情况的调查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0819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组织对本市所有矿山尾矿资源综合利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将调查情况于1027日前报我委(环资处)。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联系人:省经贸委环资处谭吉林,联系电话:020-83133444

传真:202-83133335,电子邮箱:tanjilin@gde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