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团参加第五届中国中华老字号
精品博览会的通知
粤经贸发电〔2008〕263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老字号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贯彻国家商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14个部委下发的《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商改发〔2008〕104号)精神,大力推进老字号品牌的振兴和创新发展,发挥老字号企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由中国商业联合会联合杭州市人民政府、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浙江省文化厅共同主办的“2008第五届中国中华老字号精品博览会”,将于
一、参会目的
通过组团参加中国中华老字号精品博览会,加强我省老字号企业进行跨地区和跨国界的交流与宣传,大力推进老字号品牌的振兴发展。
二、时间地点
时间: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三、组团要求
(一)对象以老字号企业为主,重点是第一、二批中华老字号企业,各级有关经贸部门负责人,老字号协会等相关部门人员。
(二)各地市经贸部门根据本地区老字号发展情况,组织发动企业参团。
四、展会内容
(一)博览会设康泰千年、美食天下、百年流芳、民族瑰宝四大主题展区,特别开设中华工艺美术大师精品展演区(含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华老字号展示馆。
(二)“老字号品牌与连锁经营”论坛。
五、其他事项
(一)博览会设展位参展,展位费:一楼4800元/个,二楼4300元/个(
(二)为方便代表参加老字号精品博览会的各项活动,代表团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组织考察等活动,具体费用另行通知。
(三)请各市、各参会企业在
联系方式:020-83135883
范依萍1357019****、崔婷婷1357047****
附件:1.“老字号精品博览会”参会报名表
2.2008第五届中国中华老字号精品博览会参展单位申请表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