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小企业创业

基地建设与营运情况调查工作的函

粤中小企函〔200832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与营运情况调查工作的函》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创业基地运营单位填写调查问卷(问卷电子版可从省经贸委公众网和省中小企业服务网下载),并请各市填写《      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情况汇总表》(附件1),于1215日前将汇总表(含电子版)和调查问卷(纸质材料)报送我局。

联系人:孙海扬

电话:020-83135841    传真:020-83135851

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    邮编:510030

E-mail:esunhy@126.com

 

附件:1.         市小企业创业基地情况汇总表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关于开展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与运营情况调查工作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

近年来,各地小企业创业基地快速发展,成为促进民众创业的重要载体。为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的《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更好地推动创业基地的健康发展,我司委托浙江省中小企业局组织浙江省中小企业发展研究中心等开展小企业创业基地评价指标课题研究。为做好课题研究,拟开展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与运营情况调查。

一、调查目的

本次调查的目的是了解各地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和运营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为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为研究建立小企业创业基地评价指标体系提供参考。通过对小企业创业基地的评价认定,加大政策引导,加强绩效测评,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小企业创业基地的持续健康发展。

二、调查范围

(一)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已经认定和即将认定的小企业创业基地;

(二)国家投资支持的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项目;

(三)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虽未经认定,但已经纳入工作体系的各类载体。

三、具体要求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创业基地运营机构认真填写调查问卷,统一回收问卷,复核后于1220日前一并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课题组。邮寄单位: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请注明基地调查问卷。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环城北路296号,邮政编码:310006。也可以电子邮件形式集中返回,电子信箱地址:linhux@126.com 

(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将具体负责问卷发放与回收的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传真至057185155409

(三)问卷填写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05718705318185170273,联系人:陈利华、王国勇;

(四)问卷电子版可从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下载(下载地址:www.sme.gov.cn)。

 

附件:小企业创业基地调查问卷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OO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