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举办学习

《循环经济促进法》电视大赛的函

粤经贸环资〔20081016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市人大环资委、市环保局、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普及和宣传《循环经济促进法》,动员全民进一步提高认识,营造实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调动各方参与循环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人大环资委、环境保护部三部门定于200811-12月举办学习《循环经济促进法》电视大赛活动。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学习〈循环经济促进法〉电视大赛的函》(发改办环资〔2008254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需积极支持和配合宣传活动,发动所属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报名参赛。

  二、参赛个人和单位请按照附件中《关于组织开展“学习〈循环经济促进法〉电视大赛”的函》的要求报名参赛。

  三、报名方式:

  1.个人参赛者以笔答或网上答题提交的形式,1225日前直接向大赛组委会提交答卷。试题由大赛组委会于12月上旬刊登在《人民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环境报》,亦可登录大赛网站查询。参赛者直接填写答题卡的个人信息,与答卷一同提交大赛组委会。每人以身份证号码为准只能提交一次有效答卷,组委会工作人员不得参与答卷。

  2.组队参加现场口答赛的单位,请下载附件中的报名表,填妥后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于1225日前向北京组委会办公室报名参赛,同时发送一份报名表至华南分赛区联络办公室,经分赛区组委会确认后通知具体比赛时间和地点。

  四、联系方式

  北京组委会

  联系人:卢必成、邓飞、刘楠

  联系电话:010636911406369195163691956

  传真:01063691140

  Email:xhjjcjf@163.com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内大街315号信息大厦(邮编100053

        华南分赛区联络办公室

  联系人:付琼

  电话:020-61071163

  手机:1300666**** 1360113****

  传真:020-61071163

  Email:szfq1973@163.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沾益直街润鹏大厦1111(邮编510610)

  对本次活动如有疑问,请询华南分赛区联络办公室。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学习《循环经济促进法》电视大赛”的函

2.学习《循环经济促进法》电视大赛参赛代表队报名表

 

省经贸委    省人大环资委    省环保局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