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信厅函〔2008〕875号
  
  关于开展2008年广东省政府网站
  评估工作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印发广东省电子政务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3〕42号)和《200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厅将于今年11月至12月开展2008年广东省政府网站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实施办法
  (一)评估时间。正式评估将在11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
  (二)评估方式。今年仍委托第三方机构北京时代计世资讯有限公司实施,计世公司将根据我厅发布的评估指标体系组织专家在互联网上进行考察评估。
  二、评估指标修订意见处理情况
  对于各部门、各地市对《2008年度广东省政府网站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的修订意见,经研究,主要处理情况如下:
  (一)各类网站的三级指标“公开目录”的权重提高到70%,相应的把“依申请公开”的权重调低到30%。地市政府网站三级指标“工作动态”权重调整为20%,“资金信息”权重调整为5%。其他指标权重已充分考虑目前网站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不宜作大的修改。
  (二)对于“行政许可网上办理”、“论坛和留言板”、“WAP网站”、“纯文字版”、“个性化定制”、“外文版”、“RSS订阅”等指标,部分在以往的评估中已经是参考指标或正式评估指标,部分是为适应门户网站的发展趋势订立的新指标,不宜取消或改为参考指标。
  (三)为统一分类标准,根据省政府87号和106号令,有行政许可事项的省直部门网站归为一类,无行政许可事项的省直部门归为二类。
  
  附件:2008年广东省政府网站评估指标体系
  
  
  二○○八年十月六日
  
  (联系人:丁扬程,联系电话:020-83134272)
   主题词:网站 评估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