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节能监察中心挂(授)牌仪式
在省经贸委举行
仪式上,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向明同志做重要讲话并对省节能监察中心开展节能执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分析阐述了我省当前节能工作面临的形势后,李主任指出,我省要完成“十一五”规划节能目标,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一是经济发展速度快,节能任务加重;二是重工业发展加快,节能任务加重;三是第三产业发展滞后于第二产业,节能任务加重;四是我省能耗低,节能难度加大。
在讲话中,李主任强调,依法建立健全节能执法监察体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是我省推动节能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省政府批准成立广东省节能监察中心,体现了省政府对加强节能执法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中心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围绕全省节能降耗和经贸工作的具体部署,依法履行职能,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增强做好节能执法监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全面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全面、客观、公正开展节能监察,严格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充分发挥法律法规手段在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为全省节能降耗工作服务,为确保我省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随后,李向明副主任与省节能监察中心陈健主任签署了执法委托书,正式委托省节能监察中心依法开展全省节能执法监督监察工作。
最后,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向明同志,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毕志坚同志,委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曾健同志共同为广东省节能监察中心揭牌,省节能监察中心主任陈健同志接受了委领导的授牌。
来源:综合处、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省节能监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