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小型制造业企业EMBA课程班的通知

粤中小企〔200955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广东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2008年工作情况及2009年工作意见》(粤中小企〔20095号),根据《关于下达2009年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人才培训)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粤中小企〔200950号)的安排,我局计划举办“中小型制造业企业EMBA课程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班组织

EMBA课程班由我局主办,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承办,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协办。

二、报名条件

(一)中小型制造业企业副总经理以上职务;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有积极的学习愿望,能安排学习时间,个人素质较高,具备一定发展潜力。

三、报名程序

(一)动员。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通知本地区中小型制造业企业,并动员其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

(二)报名。企业确定拟参加学习人员并填写报名回执(附件一),省属企业直接报省中小企业局综合处,各市企业报当地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三)推荐。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从中选拔推荐若干名学员,加注主管部门意见后于914日前汇总报省中小企业局综合处。

(四)通知。省中小企业局审核后确定学员名单,由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寄发《报到通知书》。

(五)报到。学员按要求到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报到,并缴纳学费,同时提交名片、大一寸免冠彩照各2张(用于制作学员证、通讯录和结业证)。

四、培训时间

课程班将于20099月下旬正式开班。具体开班时间见《报到通知书》。

具体课程安排见华南理工大学招生简章(附件二)。

五、费用标准及结算方式

学习费用按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培训项目费用标准交纳(见招生简章)。

为体现省政府对培训项目的支持,省财政将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部分学习费用。为保证学习纪律和效果,学员单位须在入学报名时先一次性缴纳全部学费,财政补助部分将在完成学业并取得结业证书时一次性返学员单位。

六、联系方式

省中小企业局综合处         邓承红

电话:02083133435        传真:02083135859

Emailkzfec@yahoo.com.cn

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周胜蓝

电话:02087111540        传真:02087114697

Emailhuagong25@126.com

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       刘泽山

电话:020-83484887         传真:020-83484400

Email13822154416@139.com

 

附件:1. 报名回执表

      2. 招生简章

 

广东省中小企业局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