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度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民营经济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粤经贸中小局〔2009763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对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实行民营经济工作考核的通知》,我省对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2008年度发展民营经济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市予以表扬。

当前,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发展民营经济对保增长、调结构、扩内需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广东省中小企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转变工作作风、落实发展责任,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再上新水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附件:2008年度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民营经济工作考核情况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广东省人事厅

二○○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08年度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民营经济工作考核情况

 

序号

地市名称

考核等次

1

广州

优秀

2

深圳

良好

3

珠海

优秀

4

汕头

良好

5

佛山

优秀

6

韶关

良好

7

河源

良好

8

梅州

良好

9

惠州

优秀

10

汕尾

良好

11

东莞

优秀

12

中山

优秀

13

江门

良好

14

阳江

优秀

15

湛江

优秀

16

茂名

优秀

17

肇庆

优秀

18

清远

优秀

19

潮州

良好

20

揭阳

优秀

21

云浮

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