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与签定倡议书的通知

粤经贸办〔200964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

根据商务部要求在即将迎来新中国60周年华诞之际,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要向全国的流通企业和全社会发出倡议。请各市经贸部门按要求组织承办企业签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企业倡议书。倡议书由承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倡议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承办企业留存,一份交由当地经贸部门留存。请各市经贸部门于915日前将留存的倡议书传真至我委市场建设处。

 

附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企业倡议书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

 

(联系人:曾婷;联系电话:020-83135871;传真:020-83133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