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与签定倡议书的通知
粤经贸办〔2009〕64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
根据商务部要求在即将迎来新中国60周年华诞之际,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要向全国的流通企业和全社会发出倡议。请各市经贸部门按要求组织承办企业签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企业倡议书。倡议书由承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倡议书一式两份,一份由承办企业留存,一份交由当地经贸部门留存。请各市经贸部门于
附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企业倡议书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十一日
(联系人:曾婷;联系电话:020-83135871;传真:020-83133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