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省财政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紧急通知
粤经贸市场〔2009〕821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省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粤财评〔2009〕9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我委将对2009年度省财政支持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项目——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请你们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该批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承办(用款)企业根据项目完成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其他(专项)类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表(范本),并做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具体内容要求和填表方法见《通知》)。
二、各地级以上市经贸部门收齐上述材料后填好绩效评价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并汇总撰写本地区项目总体绩效评价报告(可参考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提纲),一并上报我委。
三、自评报告除按照参考提纲内容撰写外,要侧重说明项目资金支出带动地方和企业投资情况、项目的阶段性成果及在吸纳富余劳动力、扩大农村消费等方面的成效。
四、请各地级以上市经贸部门按照上述要求,于
附件: 1. 2007年度省财政支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绩效评价项目汇总表
2.关于做好2009年省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联系人:杜子坤,电话:020-83135871,传真:020-83133274,E-mail:richird@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