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九年第20

 

 

 

根据《印发广东省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820号)以及《关于印发2008年广东省千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983号)要求,各地级以上市经贸部门对本辖区内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2008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并将考核初步结果报我委。经审核汇总,确定2008年省监管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现将考核结果及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考核结果

2006年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书》涉及省监管企业共有128家,去年我委根据实际情况,剔除关停并转企业29家,调整后保留企业99家,新增企业50家。因新增省监管企业暂不纳入今年考核,2008年纳入省监管企业节能考核的有93(包含2家企业与其他企业一起合并考核),由于关停等原因未考核的企业有8家。

93家省监管企业中,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的企业有26家,占28%;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的企业有35家,占37.6%;考核结果为基本完成等级的企业有13家,占14%;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有19家,占20.4%

二、落实奖惩措施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对节能考核的相关规定,要根据节能考核结果对企业落实如下奖惩措施:

(一)对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和完成等级的企业,纳入省节能奖励的范围,提请省政府进行表彰奖励。

(二)对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企业,落实如下措施:一是应于公告后一个月内,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报当地市经贸部门,同时抄送我委,由当地市经贸部门督促限期整改;二是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不给予省相关扶优措施;三是年内对其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暂停核准和审批。

(三)对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的考核结果,由相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作为对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附表:1. 2008年省监管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汇总表

2. 2008年未考核省监管企业名单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