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节能培训班(第五期)的通知

粤经贸函〔20091720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科工贸信委),有关单位:

为积极培育我省节能技术服务市场,建立健全节能服务体系,提高节能技术服务机构基础能力,我委定于11月初在广州举办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节能培训班(第五期)。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间:11115:00-20:00

(二)报到地点:华泰宾馆(广州市先烈南路23号,总机:020-87789888)。

(三)培训及考试时间:1123日培训,114日上午考试。

二、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资料费。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用自理。

三、参加培训人员

培训对象优先考虑参加过前四期培训但考试没有通过的节能服务单位人员,各市报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各单位报名人数不超过5名。

参加培训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节能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节能实际工作经验和业务水平的技术人员。

四、其它

参加培训人员请填妥报名回执(如需住宿,请在回执中注明),并于102812:00时前将回执传真至省节能监察中心。报到时请提交大一寸近期彩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备案用)各一份。

 

附件: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培训班报名回执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省节能监察中心联系人:孙湧如,电话:020-83353342

  传真:020-83352049,电子邮箱:peixun@gdec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