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启动煤炭经营资格申报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粤经贸交通〔2009916

 

各地级以上市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94月,针对全省领取煤炭经营资格证的企业已近千家,即将突破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的广东煤炭经营企业规划目标数量的现状,我委下发了《关于暂缓受理煤炭经营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粤经贸交通〔2009291号),暂缓受理煤炭经营资格申报材料的时限为半年,同时着手对全省煤炭经营市场进行清理整顿。通过近半年的努力,目前我省清理整顿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按照有关规定,我委已注销61家企业的煤炭经营资格,并将清理整顿情况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为及时引导我省条件成熟、经营上规模、素质优良的煤炭经营主体进入煤炭经营市场,促进我省煤炭经营市场健康发展,确保我省煤炭正常供应,我委决定重新启动煤炭经营资格申报材料受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级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可重新启动煤炭经营资格申报材料受理工作。

  二、各级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开展煤炭经营资格申报材料受理工作应当符合我委对全省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和总量调控规划的总体要求,并结合各自清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总量控制,有进有出,动态平衡”的原则,严把准入关,在不突破我委核定的各地区煤炭经营企业指标数量的前提下,切实做好受理和审核工作。

  三、目前,我省煤炭经营企业过多、过小、过散,布局不合理的状况仍然比较突出,影响着安全、节约、稳定、有效的煤炭供应保障。因此,各级煤炭经营监管部门开展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应优先考虑经营上规模、素质优良的煤炭经营主体进入煤炭经营市场,并采取有效措施扶持发展大型煤炭经营企业。

  四、各级煤炭经营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煤炭经营日常监管,改变“重批轻管”的状况,继续加大清理整顿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煤炭经营行为,优化煤炭经营环境,维护煤炭正常供应。要加强调查研究,注意分析煤炭市场和本地区煤炭需求情况,了解煤炭经营企业经营情况,为企业提供更优质服务。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九年十一月二日

  (联系人:王俊;电话:020-83135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