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年度核查不合格拍卖企业整改情况的通报
粤经信商贸〔2009〕9号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科工贸信委):
根据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和我委《关于2008年全省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情况的通报》(粤经贸流通〔2009〕435号)的要求,经企业所在地经贸部门对年度核查不合格拍卖企业进行整改验收,我委根据整改验收情况进行核查。现将核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核查整改合格企业(5家)
广州市(1家)
广东易世代拍卖有限公司
深圳市(1家)
深圳市华德拍卖有限公司
河源市(1家)
河源市盈丰拍卖行有限公司
梅州市(1家)
梅州市誉诚拍卖有限公司
汕尾市(1家)
汕尾市陆丰银信拍卖行
对上述整改合格的5家拍卖企业,按照《拍卖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其《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上盖“核查合格”字样和“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拍卖年度核查专用章”,作为依法开展拍卖经营活动依据。
二、整改不合格企业(1家)
广东粤辉拍卖有限公司
对上述年度核查整改不合格企业,暂不发还《拍卖经营批准证书》,通报有关部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九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