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展对我省贯彻实施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组认为,广东省各级公共机构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的战略部署,按照《条例》和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由省经贸委负责组织落实,坚持发展与节能同步、效率与节约并举的指导方针,始终把节能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日常管理,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考核工作组还指出了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进一步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五点建议。
省经贸委副主任林位超表示,国家开展的公共机构节能专项检查,是对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的良好契机,希望国家检查组能够对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推动我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为全省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省经贸委资源和综合利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