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营造规范使用无线电频率的良好环境
  9月17日,我省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宣贯会议,广泛宣传无线电频率划分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努力营造规范使用无线电频率资源的良好环境。
  会议介绍了《规定》制定以及实施的有关情况,部署了下一步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计划。会议强调,宣传贯彻《规定》是一项长期工作,全省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行业机构要组织多层次、多方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向社会各界,尤其是无线电频谱资源使用者宣传频率划分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规范用频的意识和遵守无线电管理法规的自觉性,共同维护良好的空中电波秩序,使无线电频率资源在我国的国民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中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无线电频率是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国家重要稀缺战略资源。近年来,随着无线电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有限的无线电频率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对频率资源的科学规划和合理利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经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已于2006年10月16日颁布实施。它是无线电频率管理部门最重要和最基本的频率管理政策文件,是我国规划、分配、指配和使用无线电频率资源的重要依据,是科学、合理、高效开发利用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基础,对规范无线电发射设备和无线电台(站)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修订后的《频率划分规定》统筹考虑了国家政治、经济、国防和技术创新等因素,反映了当今世界无线电技术进步的趋势和无线电业务的使用情况,以及与国际频率划分一致性及遵守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划》的要求。

  会议由广东省信息产业厅组织,全军电磁频率管理办公室田效宁副主任、国家信息产业部无线电管理局常若艇副处长、中央驻穗、省直相关部门相关领导、主要用频单位以及相关机构代表共200余人出席了会议。

  全军电磁频率管理办公室田效宁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信息产业厅吕德培副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我省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宣贯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