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03南方农村报-我省启动“农超对接”试点
来源:南方农村报发布时间: 2009-06-03 13:16:06

我省启动“农超对接”试点

政府牵线,超市从合作社进货,首批十个签约项目总额2000万元

2009-6-3

 

本报讯 6月2,由省经贸委和省农业厅主办的“农超对接洽谈会在广州市举行,这标志着我省农超对接试点全面启动。

这是我们合作社的蔬菜,你看……”顺着黎尔瀚的指引,翁怀保被展台上的茄子、萝卜、番薯、豆角吸引住,黎尔瀚不失时机递上名片与宣传资料,双方愉快地交谈起来。

黎尔瀚是龙门县富民农产品流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翁怀保则是广州市兴安平价超市有限公司生鲜部副经理,与众多参会代表一样,他们带着各自的需求在洽谈会上寻找目标并快乐碰头。

洽谈会上,被相关部门邀请来的10家超市与4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进行了热情沟通。首批十个农超对接项目举行了签约仪式,签约总金额达到2000万元。

省经贸委巡视员戚真理认为,农超对接不仅是推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重要机会,也是解决农民消费能力不足的重要手段。他介绍,广东的城市超市快速发展,覆盖了80%的消费市场,而广东已有2000多家合作社,两者对接,将带动近万个农产品的销售,带动5.5万农户发展种养业生产。

省农业厅副厅长刘金生表示,这次洽谈会拉开了全省农超对接试点的序幕,我省将定期举办农超对接洽谈会,而且,农业厅要求各地农业部门把农超对接当作份内事来做,以本次洽谈会为样板,推进农超对接活动。他称,一些著名的大型超市没有参加本次洽谈会,今后将把这些企业都邀请进来。

据介绍,日前,省经贸委、省农业厅已联合下发《广东省农超对接总体工作方案》,提出到2012年,我省试点企业鲜活农产品产地直接采购比例达到50%左右,并建立起从产地到零售终端的鲜活农产品冷链系统。

新一佳超市总经理胡小红称,超市经营是个微利行业,直接与产地挂钩,取消中间环节,对超市与农民是双赢。

我们最看重的就是合作社的产品没有农药残留,宏城超市副总经理蔡向东说。据悉,61《食品安全法》正式运行,食品安全受到高度关注。超市要求供货农产品要通过绿色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等产品认证,最基本的也要求通过无公害产品认证。这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一定考验。

不过,乐昌九峰镇绿峰果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潘国平信心十足:我马上就去找家乐福超市谈,我们的油桃、奈李6月肯定拿到绿色认证,谈判有底!

爱家超市生鲜事业部副总监刘群介绍,安全和质量有保障,是超市挑选合作社产品的首要条件,此外,超市更倾向于与产品比较丰富的大合作社做生意,以保障每个季节都有合作项目。他透露,其实较少有合作社主动找上门洽谈,希望合作社更积极主动些。

另据悉,截至今年第一季度,我省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有226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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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超对接合作社必备条件

一、必须在工商部门依法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2008年底成员户数在30户以上。

三、实行统一农业投入品使用,统一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安全标准,实施生产记录制度和标准化生产,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制度。

四、生产基地获得无公害、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产地认定或产品认证。

五、提供的农产品具有地方特色、注册商标和独立的产品包装等,获得市级以上农产品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称号。

六、与试点连锁超市已经建立合作关系的优先考虑。

作者: 记者彭进 实习生李秀婷 通讯员黄穗

来源:南方农村报

http://www.nfncb.cn/newsdetail.aspx?newsId=7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