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东将推广800万只高效节能照明产品
中广网广州7月11日消息(记者黄少焕陈菲 通讯员黄穗)广东省经贸委昨天(10日)在佛山召开2009年广东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会议,对2008年广东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进行总结,部署今年全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今年广东全省将推广800万只高效照明产品。
会上,国家物资节能中心徐培新副主任对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情况及优惠政策作了介绍,全省各地级以上市经贸部门的代表、各承担推广企业及有关协会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佛山市经贸局、广东省科普中心、深圳市贸工局、以及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的代表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其中,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专门为在2008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中做出突出工作的单位赠送了锦旗。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下达了2009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量的通知》(发改环资〔2009〕1492号)的要求,今年广东省承担的高效照明推广任务为800万只其中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660万只,双端荧光灯(T8、T5及支架)140万只,高压钠灯2万只(不计入任务指标)。广东省经贸委在对各市高效照明产品需求情况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将全省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的推广任务分配到全省17个地级以上市,并配套分配各承担推广企业。财政补贴的受益对象包括大宗用户和城乡居民用户。大宗用户是指工矿企业、写字楼、医院、学校、宾馆、商厦、车站、机场、码头、道路等采用照明产品集中的场所,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的节能服务公司可视为大宗用户;居民用户是指以社区或行政村为购买单位的用户。大宗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30%给予补贴;城乡居民用户每只高效照明产品,中央财政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给予补贴。
根据国家《通知》精神,2009年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将适度向农村地区倾斜,使更多农村家庭用上高质量的节能灯,尽快改善照明条件。同时,在推广品种上,将高压钠灯等大功率户外照明产品列入财政补贴范围;提高环保标准,对投标产品增设汞含量指标;推动中标企业与地方政府更密切合作,以进一步完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机制,使财政补贴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会后,参会代表参观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新浪网 中广网
http://news.sina.com.cn/c/2009-07-11/114715936857s.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