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部门:

根据全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会议精神和《商务部财政部环保部关于印发家电以旧换新推广工作方案的函》(商商贸发〔2010190号,详见商务部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系统网站)要求,从今年61日起,家电以旧换新实施范围逐步扩展到全国,截止时间暂定为20111231日。为及时掌握各地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情况,进一步做好相关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商务部主管部门的要求,从本月开始建立家电以旧换新信息定期报送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主要内容

(一)当地家电以旧换新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部门所做的工作,包括:主要工作成效和经验;存在问题和困难及采取的措施;政策建议等。

(二)有关统计数据,包括:当地家电销售额;电视机、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五类家电销售额;以旧换新销售额(具体详见附表)。

二、报送时间

(一)文字材料为每月一报,报送时间为第二个月3日前。

(二)统计数据为周报和月报,报送时间分别为下周二前和第二个月3日前。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报送工作,请将信息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报我委(市场体系建设处)。

(二)报送内容要求准确、完整。

(三)请按时报送有关信息,有重大、突发情况随时上报。

 

附件:1.家电以旧换新销售统计表

2.填报说明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十二日

(联系人:韩超,联系电话:020-83135810,传真:020-83133274,电子邮箱:sccchwork_200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