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经国务院批准,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期限将由2010531日延长至20101231日。为做好补贴资金的后续发放工作,请各地认真填写《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和《“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统计截止时间为2010620日,统计表加盖公章后于2010628日前传真至我委(商贸服务业处)。

 

附件:1.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

2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廖玮,电话:020-83133316,传真:020-83133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