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省直部门,有关省属企业:

为加强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及时了解2008年和2009年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尽快完工并发挥效益,现就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一)《关于下达2008年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8598号)中2009年省节能现场监察中仍未完工的项目;

(二)《关于下达2008年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粤经贸环资〔2009747号)和《关于下达2009年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0929号)所涵盖的项目。

二、报送内容和要求

(一)请按照我委下达的项目计划,对你单位负责的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核实汇总。内容包括:各类配套资金到位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进展情况、实际节能情况等,工作经费项目请提供项目成果证明材料(见附件)。

(二)请就相关项目总体进展情况(特点是未完工项目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形成文字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

三、报送时间

请于716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及文字材料报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今后,每季度后一个月15日前报送上个季度实际进展情况。

 

附件:12009年省节能现场监察发现仍未完工的2008年第一批项目名单

22008年和2009年省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进展情况统计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张娜,电话:020-83133482,传真:020-83133335,邮箱:zhangn@gde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