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税局:

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委登记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十六批共3家)报送你局,请收阅。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备案名单(第十六批)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