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有关规定,根据企业的申请,决定注销汕头市潮阳区金梅西山加油站有限公司(油零售证书第44D40176号)、汕头市潮阳区金梅后溪加油站有限公司(油零售证书第44D40175号)、清远市金福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油零售证书第44R30245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

特此公告。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