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广东韶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10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0251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我委下达了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粤经信材料〔2010570号),并分两批公告了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告2010年第16号、第23号),要求各市加强组织领导,采取综合措施,确保2010年须淘汰的落后产能在9月底前关停,同时要加强检查验收和监督考核。

请你们抓紧对贯彻落实国发〔20107号及粤经信材料〔2010570号等文件精神的情况(包括: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完成省下达的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等情况),重点对列入9月底前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关停和拆除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和政策措施建议,并于201093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含电子版)报送我委,以便按要求及时汇总上报省政府及工业和信息化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0927

(联系人:勾龙、方乐羽,电话:020-8313597083133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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