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上午,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201121起施行。

广东省是无线电服务业大省,也是无线电制造业大省。截止至2010731,全省共有无线电台站(不含公众通信终端)近30万台,移动电话用户9321.83万户,移动通信业务量约占全国七分之一,贡献利税约占全国六分之一。2010年上半年全省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规模以上企业已超过300家,共推出新产品型号1490个,占全国比重超过40%。无线电产品涉及公众移动通信、专用调度通信、无线接入、广播电视、微波通信、卫星通信以及短距离应用无线电设备等多个领域。据估算,全省无线电产品产值已超过2000亿元。

《广东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的制定是我省无线电管理历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对于加强无线电频谱资源保护和利用,遏制非法使用无线电行为,维护正常空中电波秩序,促进无线电管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从进一步规范无线电行业管理,促进无线电行业健康发展等迫切需求出发,明确了省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无线电方面的管理职责和义务,重点通过规划、协调、引导、保护等手段,促进无线电业务应用和无线电设备制造业健康发展,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支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