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群众交售报废车辆,经具备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中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申请,中山市经信局、公安局审核同意,我委拟同意中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在中山市沙溪镇设立报废机动车回收网点,该网点为非法人单位,只能回收,不能拆解,所有回收车辆必须交由设立网点公司拆解。现将该回收网点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函的方式向我委反映,并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11年6月22日至28日
联系人:廖玮、蓝莉香
联系电话:020-83133316、83135899
传真:020-83133349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