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批广东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公示
来源:节能和循环经济处发布时间: 2011-07-28 12: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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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和我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认定管理的要求,经企业申报、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初审、专家评审、专家现场审查、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委员会联合会审,初步认定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利用火炬气生产可燃气等33个产品(工艺)为我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工艺),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反映。

  联系电话:(020)83133444

  传真电话:(02083133335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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