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省合同能源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粤经信节能函〔2011〕2120号
来源:节能和循环经济处发布时间: 2011-08-04 11:35:00

'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备案节能服务公司、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利用市场化机制促进我省节能工作的开展,我委委托省节能协会在广州举办合同能源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8月9日上午9:00-11:30,为期半天。

  报到时间为8月8日下午16:00-22:00和8月9日上午8:30-9:00。

  二、培训地点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招待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36号,电话:020-83595020)。

  三、培训内容

  国家和省合同能源管理政策解读;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要求讲解;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及注意事项;具体案例分析等。

  四、参加人员

  我省在国家发改委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第一、二批)、申报国家发改委第三批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广东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第一至四批)相关负责人各1至2名。各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愿参加。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用,培训当天统一安排午餐,其它费用自理。

  

  附件:1.省合同能源管理培训班参会回执

      2.省经信委招待所交通示意图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

(省节能协会联系人:季敏、黄欣,电话:020-38811431,传真:020-38847360,邮箱:zggdjn@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