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稀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的通知
粤经信材料函〔2011〕2616号
来源:原材料工业处发布时间: 2011-09-02 09: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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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河源市、梅州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开展稀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的通知》(工信厅原函〔2011〕661号),要求各地开展稀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摸底。请你们高度重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要求,结合最近我委组织开展的稀土生产秩序专项整治情况,抓紧组织辖区内稀土企业如实填报《稀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电子文件可从我委公众网http://www.gde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上报需加盖企业公章),附上要求提供的有关证照文件复印件(见附件2,上报加盖企业公章),并于9月7日(星期三)前将调查表及所附材料快递(或亲送)给我委(原材料工业处)。

 

  附件:1.稀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表

     2.要求所附材料目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联系人:陈文杏,电话:020-83133280,传真:020-83133324,

   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邮编:51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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