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数据显示,我国网民5.4亿,加上10亿多手机用户,已形成一个巨大的网络平台。这一平台虽然名为虚拟空间,但从来都是现实社会的自然延伸、真实生活的有机构成,因此,同样需要健全的法制和有效的监督。很多证据确凿的案例已充分表明,网络监管一旦出现法律真空,信息安全、商务安全、个人隐私、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权益和诉求势必遭受侵犯与破坏。

  这些年,我国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有关互联网的法律法规,确立了网络管理的基础性制度,并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网络发展越来越快,现有法律法规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也日益突出,迫切需要进一步健全互联网法规体系,实现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

  依法管理网络是国际通行惯例。目前,世界上已有近百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并建立了专门的执法机构。网络安全要靠法制“护航”,只有明确法律保护什么、禁止什么,明确各个参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才能实现网络健康、有序、快速发展,让人民群众依法安全使用网络,共享科技进步的丰硕成果。 

  (原载12月22日《经济日报》,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