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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质量协会:

  为促进工业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在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开展质量标杆活动。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工信厅科〔201264号)转发给你们,请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抓紧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准备全国性质量标杆申报材料,于2012415前将申报材料(含纸质版一式二份和电子版)报送我委(技术创新与质量处)。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一二年四月九日

  

(联系人:黄海丹,电话:020-83133226,传真:020-8313384E-mail306646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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