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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州市发改委、深圳市发改委,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国家和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

  为积极宣传国家和省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措施,充分利用好国家和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政策,加快推进全省节能服务业发展,根据《2012年广东省全民节能培训工作计划》(粤经信节能〔2012〕78号)安排,我委定于4月20日(周五)在广州举办广东省合同能源管理培训班。本次培训具体会务工作由省节能协会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报到时间

  4月20日上午8:30-9:00报到,培训时间9:00-12:00。

  二、培训地点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招待所(地址:广州麓苑路36号),电话:83595020转0(前台),传真:83592664

  三、参加培训人员

  我省国家发改委备案节能服务公司、广东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业务人员各1名;各地级以上市节能主管部门(经信部门)节能科(处)室有关人员可自愿参加。

  四、培训主要内容

  国家和省合同能源管理方面最新政策措施;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申报事项;合同能源管理法律知识与节能服务合同风险规避;合同能源管理税收相关政策解读;合同能源管理案例分析等。

  五、其他

  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用,食宿费用自理。参会回执请于4月18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承办单位(省节能协会)。

  

  附件:广东省合同能源管理培训班参会回执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省节能协会联系人:季敏、李明浩,传真:020-38847360;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张娜,电话:83133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