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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科技、环境保护、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旅游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十二五清洁生产规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环境保护厅、省财政厅、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省旅游局反映。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科技厅   省环境保护厅

     省财政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农业厅                省旅游局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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