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工作要点>的通知》(工信厅节〔2012〕5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