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工业能耗在线监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节〔2012〕340号)转发给你局,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将国家试点与省试点结合起来,同步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在现有在线监测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结合本市特点,尽快扩大能耗在线监测范围,开展试点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要严格按照通知的进度安排编制试点方案。2012年底前,将已建成能源管控中心的企业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完成年综合能耗在10万吨标煤以上的企业能耗在线监测;2013年底前,完成年综合能耗在1万吨标煤以上的企业能耗在线监测,争取将年综合能耗在5千吨标煤以上的企业纳入能耗在线监测试点范围,并鼓励其他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耗在线监测试点。有关试点工作方案请于9月14日前报我委(节能和循环经济处),由我委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

  三、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建设是本次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望你市尽快研究制定以工业能耗在线监测为核心内容的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中心认定和验收的管理办法,适时推出企业能源管理中心的相关规范和标准,并在相关节能扶持资金中对率先开展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的用能单位给予一定的支持。我委也将在省节能资金中对你市相关单位开展试点工作予以优先扶持。

  四、开展工业能耗在线监测试点,实时、准确的把握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关键工序的用能变化,是节能主管部门把握能源消费趋势、加强能耗预测预警、科学制定节能政策的基础,是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的内在要求。望你市能把握住此次难得的试点机会,积极探讨在能耗在线监测基础上的能耗分析、能效对标、节能预警、节能量交易等工作,稳步推进,认真总结,为全省、全国进一步开展工业能耗在线监测工作提供成功的试点经验。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8月13日

  

  (联系人:熊卫鹏,联系电话:020-831358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