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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对推荐的“十一五”时期全国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初步确认的函》要求,我省推荐的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已经“十一五”全国节能减排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会议初审通过,相关名单要在省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被推荐的单位和个人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为保持与省公示时间的一致性,请被推荐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时间为9月3日至7日。

  

  附件:广东省“十一五”时期全国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初审通过名单

   

 

               广东省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2年9月3日

附件

  

广东省“十一五”时期全国节能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初审通过名单

  

  一、先进集体(8个)

  广东省政府办公厅综合一处

  广东省财政厅工贸发展处

  广东省节能监察中心

  佛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广州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茂名石化分公司

  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生技安监部

  二、先进个人(7个)

  谢时超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节能和循环经济处处长

  罗家侠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教育处副调研员

  吴宏斌 广东省统计局能源统计处副主任科员

    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节能与循环经济科副科长

  张明德 湛江市节能监测中心主任

  李玉忠 新会双水发电(B厂)有限公司总经理

  林伟河 广东顺祥陶瓷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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