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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广东省工艺美术珍品认定的管理办法》(粤经信法规〔2011〕438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工艺美术珍品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经信消费函〔2012〕1396号),经省工艺美术协会对各市申请认定广东省工艺美术珍品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公示,共有238件申报作品(详见附件)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经研究,定于9月24-29日开展广东省工艺美术珍品评审及展示,现将申报作品实物送展及撤展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及展示地点

  广州市岭南会展览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晴波路13号。

  二、评审及展示时间

  送展时间:9月24日9:00-16:30;

  对外展示时间:9月27-28日;

  撤展时间:9月29日9:00-16:30。

  三、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本市通过申请材料初审的申报者,按规定时间将申报作品实物送至广州市岭南会展览馆展示、参评及撤展。

  四、工作联系方式

  省工艺美术协会 曹少松,电话:020-87673625,手机:1360902****。

  

  附件:广东省工艺美术珍品申报情况汇总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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