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商务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针对目前备受关注的电商税收问题,财政税收部门会对相应税收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目前仍处于调研阶段。关于电商征税,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认为,电商征税体现了税收的公平性,但也表示电商征税细则仍有待厘清,建议政府部门应当谨慎行事。

  电商征税体现公平性

  早在今年两会期间,苏宁董事长张近东就已抛出“电商征税论”,该论调在电商界引起轩然大波。张近东建议,税收部门应研究电子商务的征税方式,从制度层面规避偷漏税行为。

  但林江认为,对电商征收营业税是体现了征税政策的公平性和严肃性。林江说,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但凡产生交易行为就应当征收相应税收,电商交易行为就应该纳入征税范围。不然电商以较低的价格会对传统实体店产生冲击。

  林江也指出,目前国家对于苏宁等有工商登记的B2C企业已经实行征税,但是以淘宝为代表的C2C新兴行业仍是征税的空白,这也有违征税政策的公平性。

  根据艾瑞咨询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整体交易规模同比增长了27.9个百分点,达到了8.1万亿元。其中,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了惊人的1.3万亿元,同比增长了66.2个百分点。

  林江表示,近年来电商迅速发展也是针对电商征收营业税的好时机,在我国电商发展的初级阶段,采取不征税的做法是鼓励产业发展的政策红利,而如今电商行业已经度过了发展的初级阶段,就应该以公平待遇为原则。此外,面对电商如今巨大的成交额,征收营业税也将增加政府的税收收入。

  事实上,从电商行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建立完善的税法机制势在必行。商务部研究院早前就曾发布报告指出,现行税制问题制约了电子商务发展。报告提出,电子商务是完全不同于传统商务运行方式的新的商务模式,目前我国还没有针对电子商务交易的明确税法条文,这种状况长期存在下去,必然会影响到电子商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征税具体细则仍有待厘清

  可以预见的是,电子商务全然不同于传统商务的运营模式,在征税的实际操作过程也将遇到许多技术难题。特别是目前大部分盈利较低的中小网店抗风险能力较低的现实,开征电商营业税将进一步压缩中小商家的盈利空间。

  有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在制度上可以设计适当的税收优惠,对营业额较小的商户设立免征额。此外在淘宝上开网店的群体存在不少下岗用户及年轻人,此做法也会导致该类人群生存压力陡增。政府部门也可以采取差别征税的方法,是否可以采取两免三减半的方法在政策层面上支持年轻人或是下岗民众的创业。“关键是如何确定认证标准,保证征税的公平性。”

  此外,明确电商纳税主体也是征税过程中的关键问题。林江表示,电商交易行为不受空间限制,通常是跨地域交易,这就给确定应纳税对象属地带来难度,网购的“无纸化”交易也使得传统的凭证追踪审计失去了基础。我国税务部门暂时没有建立有效的监督网上交易手段,无法拿到电商准确的交易数据,很难进行真正征税。

  (记者:黄颖川,实习生:周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