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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省属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粤财评函〔201319号)的要求,为做好2013年省财政支持技术创新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绩效自评的项目范围

  (一)2010年度省财政挖潜改造资金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技术创新滚动计划项目(粤经信创新〔20101022号、粤财工〔201278号);

  (二)财政部2012年第二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财建〔2012258号、粤财工〔2012227号);

  (三)第三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高端新型电子信息)项目(粤经信创新〔2012556号、粤财工〔2012317号)。

  二、自评材料报送方式及内容

  1.各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粤财评函〔201319号)(附件1)要求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填报项目自评材料,根据项目承担单位的自评材料,按项目下达文号分别编写本部门自评材料和汇总各项目承担单位的佐证材料,并于201397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我委(材料一式一份,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2.项目自评材料包括:《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附件2)、《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附件3)、《广东省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附件5)及项目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账、验收证书、专利、标准等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

  三、绩效自评有关要求

  1.绩效自评报告除按照参考提纲内容撰写外,要侧重说明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到位情况、支出情况并与年度资金计划对比分析;项目主要目标实现情况、阶段性成果说明和分阶段目标、效益情况并与预期目标、效益对比分析等。

  2.所填报表格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网址:www.gdei.gov.cn )“技术创新”栏目下载,按项目下达计划文号分页填报,以便统一汇总。

  3.按照省财政厅的规定,逾期不报项目自我绩效评价报告的单位,将被视同绩效目标没有达到。各单位自我绩效评价报告的结果,将作为今后项目及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附件:1. 关于开展2013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粤财评函〔201319号)

      2.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

      3.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

     4. 信息表、指标表填报补充说明

     5. 广东省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格式)

     6. 佐证材料递交说明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828

(联人:陈晓聪,020-87612329-604;童文锦,020-83133257,邮箱:jixiaoziping201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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