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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省纺织协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函201352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并请与《关于印发〈广东省电镀、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环200888号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积极组织本地区具备条件的印染企业申请准入公告,按照要求做好申报材料初审工作,于912日前将同意申请印染准入公告企业名单以正式函件形式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企业申请材料要求一式四份(含电子版),请送至省纺织协会(广州市麓湖路5号岭南大厦A503)。

  二、请各级经济和信息化、环保主管部门加强对印染行业发展的监督指导,对于进入公告名单的企业,要在新项目备案、土地供应、技术改造、污染治理和信贷投放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暂未达到准入条件要求的企业,应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在淘汰落后、设备改造、环保执法等方面工作力度,促使这些企业尽快达到《准入条件》要求。

  三、请省纺织协会加强对印染行业发展的指导,配合做好申请公告企业的相关情况核实工作(申请资料核查及现场查验),引导企业提升管理和技术水平,达到行业准入条件要求。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3823

  

省经信委联系电话:020-83133466邮箱:fly@gdei.gov.cn

省环保厅联系电话:020-87506200,邮箱:hjjcj@gdepb.gov.cn

省纺织协会联系电话:020-83589089,邮箱:572764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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