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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省直通车服务重点企业:

  根据《转发省监察厅经贸委关于建立重点企业直通车服务制度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09336号)中关于重点企业选取和管理的有关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对原名单进行调整,制定了《广东省直通车服务重点企业名单(2013年修订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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