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政府,省培育发展大型骨干企业协调工作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培育发展大型骨干企业基本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