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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电子﹝2013﹞405号,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或我委网站浏览)要求,请组织辖区内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工信部公告2013年第47号,以下简称《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主管部门负责受理辖区内企业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申请,并对企业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将初步认定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申请材料报送至我委电子信息处。

  二、各光伏制造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规范条件》和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要规范如实填写《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积极申报。

  三、申请材料一式四份,需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ngfeinet@126.com。首批申请规范公告的企业材料,请于2013年11月5日前报送,逾期将作为下一批申报企业上报。之后,凡达到申报要求的企业均可及时上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10月22日

 

(联系人:邢飞,电话:020-83134289,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5号楼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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