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委),广州市发展改革委,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财政部经建司《关于报送财政补贴半导体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有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请各地节能主管部门对推广信息进行核实,并联合本地区财政部门于1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

  

  附件:1.关于报送财政补贴半导体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

     2.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度财政补贴半导体照明产品推广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3116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孙青林,电话:020-83135985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丽改,电话:0320-831702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