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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十二五”清洁生产规划》,加快推进我省清洁生产工作,我委启动了省清洁生产示范园区创建工作,经园区申报、有关地市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现将第一批创建省清洁生产示范园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结合省清洁生产示范园区创建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请有关地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清洁生产示范园区建设的指导、支持和监督管理,强化源头减量化和全过程控制,进一步推进园区节能减排,促进园区产业优化升级,积极探索园区清洁生产工作模式,为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请省清洁生产示范园区充分发挥园区清洁生产管理机制作用,全面推进园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广应用清洁生产先进技术工艺和产品设备,重点突出源头减量和过程控制,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产出率,实现园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三、省清洁生产示范园区应尽快完善园区清洁生产推行规划,明确创建省清洁生产示范园区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主要保障措施和进度安排,并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完善的园区清洁生产推行规划(含电子版)报送我委备案。园区应于每年12月20日前向我委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四、省清洁生产示范园区应配套完善清洁生产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环保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园区“三废”达标处理,无二次污染。

  五、我委将不定期组织对清洁生产示范园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对创建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要求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其相关资格;对已完成创建工作目标的园区,适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验收。

  各有关单位在推进创建工作中遇到问题,可径向我委反映。

  

  附件:第一批创建省清洁生产示范园区名单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3年12月12

  (联系人:谭吉林,电话:020-83133444,传真:020-83133335)

  

附件

     

第一批创建省清洁生产示范园区名单

序号

所在地市

园区名称

1

惠州市

惠州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区

2

茂名市

珠海(茂名)产业转移工业园

3

肇庆市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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